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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出台生态环境质量激励约束办法 月考核排名倒数的最高扣罚15万元
来源:腾讯网     时间:2023-08-08 11:27:11


(资料图片)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达州莲花湖俯瞰(孙伟 张靖 摄)

排名考核按月进行,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区将被扣罚15万元,扣罚资金用于奖励排名靠前的县市区。四川省达州市近日出台的《达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目前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22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要求各市(州)同步建立本辖区激励约束机制。达州结合本地市实际,研究起草了《达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该《办法》的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考核方式分为目标考核和排名考核两种:目标考核工作根据县(市、区)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排名考核工作根据县(市、区)水、大气环境质量月度排名情况开展。

上述《办法》规定,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以责任断面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情况和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因素;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因素;水生态环境质量排名考核以水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为考核因素;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考核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为考核因素。

达州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各地目标考核结果予以目标考核激励约束资金支持,并根据排名考核予以扣罚或奖励。

目标考核按年度进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将全额获得目标激励约束资金。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将按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获得目标激励约束资金,并按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比例扣罚地方财力。

排名考核按月进行,对排名前二位的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5万元,第二名奖励10万元;对排名后二位的给予扣罚,第一名扣罚15万元,第二名扣罚10万元。扣罚资金用于奖励排名靠前的县(市、区)。

目标激励约束资金怎么用?该《办法》也进行了明确。按照规定,目标激励约束资金全额用于各县(市、区)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和规划方案编制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机构基本支出等。排名考核扣罚或奖励资金,由各地自行统筹用于环境质量改善相关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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